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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礼司”舞出公益之争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 2013-05-16 阅读:52

 

标签: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专用权  申请注册商标

 

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之一的舞狮,大家都不陌生。2012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舞狮传人诉北海公园商标侵权一案。“太师老会”舞狮技艺传人董云认为北海公园未经其许可,以“掌礼司狮子会”名义进行舞狮表演和宣传,侵犯其“掌礼司”注册商标专用权,遂与之对薄公堂。
  董云称,其系民间艺术舞狮“掌礼司”的传人,于2003年取得了第3100796号“掌礼司”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北海公园未经其许可,在媒体上以“掌仪司”的名义进行宣传,并以“掌礼司狮子会”的名义在北海公园进行舞狮表演活动,在现场以大幅宣传展版形式进行介绍,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北海公园方面辩称,其是正当的公益性使用。
  对此董云却认为“掌礼司太狮会”从狮子头的款式到舞狮的动作口诀、相关仪式、行话都具有皇家特色,其申请注册“掌礼司”商标,正是为了更好地传承和保护民间艺术。
  点评:本案的意义在于,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如何取舍才能既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又能最大限度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提供土壤。民间文化的传承通过多种方式在传承,而且现在发展的形式大多非常脆弱,现代的法律应起到保护传统文化的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广泛的受众和继承者,但个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注册为商标使用是否会限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还有待法律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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